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校三八红旗手(集体) 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6-12-16 09:29:44 作者:工会、妇委会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委员会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妇女委员会

立信会计金融工(20161

各单位(部门)工会:

为充分发挥优秀女性的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激励我校广大女职工在学校教育发展改革创新中作出新贡献,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的要求,开展以“建功十三五、巾帼展风采”为主题的“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评出我校20152016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在此基础上推荐上海市及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候选人。

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凡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工作,符合评选条件的女性和以女性为主的集体。

(二)表彰名额:校“三八红旗手”6(其中:专任教师3名,管理干部2名,后勤职工1);校“三八红旗集体”5个。

二、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在校工作年满5年以上,在编在岗,具有中国公民身份。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群众,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践中锐意进取、奋力拼搏、艰苦创业,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表现突出。

4.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与口碑,为人师表,勤奋工作,是女性群体中的佼佼者。已获得教育系统以上称号的女性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部门)或班组(女性比例占50%以上),且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单位(部门、班组)人数规模5人以上。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

3.工作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在学校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

4.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廉洁为民,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评选程序

(一)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由所在基层单位组织民主推荐,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逐级审核推荐。

(二)由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负责,组织本单位(部门)女教职工推荐申报。可以跨单位(部门)推荐。

(三)每单位(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可推荐三八红旗手1-3名(限本单位1名);三八红旗集体1-2个(限本单位1个)。副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

(四)1026日前各单位(部门)须将推荐名单及相关事迹报校工会办公室。先进事迹材料要反映工作实绩,重点突出,表述准确,文字简练,事迹简介300字左右,详细事迹2000字内。电子版发送到gonghui@lixin.edu.cn,纸质版分别送浦东或松江校区办公室。

(五)校工会(妇委会)办公室对基层报送的材料进行整理。校妇委会召开会议,对各单位(部门)推荐的初步人选进行评选,并形成候选人人选,听取有关单位、职能部门意见。候选人报送校党委会讨论同意后进行校内公示。

四、推荐上一级“三八”红旗手(集体)的程序

根据市教育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对学校推荐的上海市和上海市教育系统的“三八”红旗手(集体)人选,需要逐级推选。为此,作如下推荐程序安排:

   (一)由校工会(妇委会)办公室负责梳理在校工作岗位上荣获先进称号的妇女同志名单,提交各单位(部门)推荐讨论作参考。

   (二)原则上,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候选人应在曾获得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等委级以上称号的人选、集体中推荐提名;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候选人应在曾获得学校“三八”红旗手(集体)等校级以上称号的人选、集体中推荐提名;各单位(部门)可推荐数是1

   (三)校妇委会对各单位(部门)的推荐提名人选进行讨论产生候选人人选,并把候选人名单报送校党委会讨论同意后进行网上名单公示。

五、表彰办法

学校将于20173月举行“三八”妇女节纪年大会,召开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5周年暨先进表彰会,对被评选为各类三八红旗手(集体)称号的,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表彰。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委员会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妇女委员会

                                  201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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