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 二级教代会、工代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15 16:02:17 作者:工会、妇委会

各二级工会:

二级教代会、工代会是学校二级单位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和学校治理结构,保证教职工在本单位更好的参与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是学校教代会、工代会的组成部分。做好二级教代会、工代会工作是校工会和各二级工会的重要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2号令)《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规章,按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章程》《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二级教代会、工代会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和组织工作效率,做好2021年度二级教代会、工代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学史力行 奋进新征程——学校发展战略大讨论”为契机,聚焦中国共产党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发展思路和攻坚任务,团结带领本单位教职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切实发挥好二级教代会、工代会在学校二级单位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二、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1年10月)

1. 10月18日前,组织开展二级教代会、工代会工作培训(时间、地点、具体内容另行通知),下发相关工作通知;

2. 10月22日前,完成数字校园“教代会工作”网上系统测试;

3. 10月28日前,印发我校二级教代会、工代会实务操作指南。

(二)第二阶段(2021年11月至12月)

1. 11月1日前,各二级工会启动2021年度本单位教代会、工代会工作,初步确定会议召开时间,开展各项筹备工作;

2. 各二级工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前,提前十天通过数字校园“教代会工作”网上系统向校工会申报;

3. 12月16日前,各二级工会召开2021年度本单位教代会、工代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召开会议或延期召开会议,应事先征得校工会同意并向本单位教职工作出说明。

(三)第三阶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

1. 各二级工会应当在会议结束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通过数字校园“教代会工作”网上系统向校工会报备;

2. 凡有提案征集的二级教代会,应成立提案工作小组做好提案审查、办理和答复工作;

3. 本学期结束前,各二级工会应按规定做好会议材料归档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二级教代会、工代会的各项工作要在各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由各二级工会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兼顾规范和效率,做好程序与细节管理。

(二)加强学习,各二级工会要重视业务学习,在落实校工会统一开展的培训基础上,围绕二级教代会、工代会实务操作指南组织开展好二级工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并学以致用。

(三)加强沟通,在二级教代会、工代会工作过程中,各二级工会要加强与校工会的沟通,加强与本单位党政的沟通,加强与本单位教职工(代表)的沟通,提高防范与化解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以上通知未尽事宜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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