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期教职工“活力社团”终期考评的通知
日期:2019-04-24 14:15:43 作者:工会、妇委会

各教职工社团: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职工“活力社团”创建方案》的要求,校工会拟于2019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申报第一期“活力社团”创建的各教职工社团进行终期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本次考评采用审阅社团创建材料和社团负责人现场答辩两个环节进行,内容包括:

1.审阅材料

参与创建的每个教职工社团需提供一份纸质创建材料,材料主要包括:“活力社团”创建申报表、社团章程、教职工社团负责人与成员信息表、第一期“活力社团”创建过程中的所有活动计划、活动记录表和活动照片等。

2.现场答辩

现场答辩需准备PPT,每个社团汇报时间为6分钟,评审提问互动时间为4分钟。

社团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社团基本情况(社团宗旨、社团特色、会员人数、负责人情况等)

(2)、创建期内社团活动情况(活动内容、次数、参与情况、活动成效及亮点等)

二、考评方式

校工会邀请部分工会常委、社团委员、有关党群部门负责人组成考评组,采用现场评议、集体讨论的方式确定各社团的考评结果。

三、考评结果

1.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四档。

2.根据“活力社团”创建方案的要求,考评结果为“优秀”的社团不超过当期参创社团总数的三分之一。

3.各社团在创建期内(一年)累计开展活动少于6次但不少于4次的,考评结果定为“基本合格”;少于4次的,考评结果定为“不合格”。

四、考评激励

1.考评结果为“优秀”的社团,校工会授于“最具活力社团”称号,颁发奖杯与证书,并给予10000元社团活动经费额度奖励,社团可在获得称号后的一年内使用。

2.对于在创建期内,活动平均人数超过40人/次的社团,予以追加活动经费额度的奖励。

3.对于考评结果为“优秀”、“合格”和“基本合格”的社团直接予以年度注册,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社团需提出整改方案,视整改情况再予以注册。

4.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社团不能申请新一期“活力社团”创建。

以上未尽事宜,由校工会另行解释和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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