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2018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计划公示
日期:2018-06-21 11:16:26 作者:工会、妇委会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疗休养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7]5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18]35号)等文件精神,遵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立信金融人[2018]20号)的规定,我校2018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在学校疗休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特制定疗休养计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疗休养工作的意义和自身特点,综合考虑教职工暑期工作、休假安排以及旅行社疗休养线路安排的实际情况等因素,2018年我校教职工暑期疗休养的具体时间拟安排在817日至831日(共15天)期间完成。

二、参加条件

1.在校工作满5年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并且原则上4年之内未参加疗休养的。

2.当年退休且两年以上未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

3.上一年度荣获市级及以上各类先进个人称号或入选人才计划的教职工(须经校人事处认定)。

4.上一年度参加义务献血的教职工(以校红十字会名单为准)。

5.其他学校认为需要组织安排的优秀人才、高层次人才。

三、经费保障

1.教职工参加疗休养活动所需经费,按照有关文件执行,一律从学校福利费中列支。

2.人均疗休养的费用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疗休养活动中安排的参观考察如涉及景区费用,所有景区费用需个人自理。

四、具体计划

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提供的旅行社和疗休养线路,2018年我校拟选择线路如下(每条线路须有30人报名才可成团):

(一)现代国旅

1.宁夏银川-双飞五日-疗休养费4650-参观费390元(自理);

2.重庆武隆-双飞五日-疗休养费4298-参观费296元(自理);

3.云南大理-双飞五日-疗休养费5980-参观费300元(自理);

(二)新天地旅行社

4.黑龙江漠河-双飞五日-疗休养费5400-参观费100元(自理);

5.湖南张家界-双飞五日-疗休养费4680-参观费388元(自理);

(三)上航国旅

6.四川成都-双飞六日-疗休养费4915-参观费380元(自理);

7.海南三亚-双飞五日-疗休养费4980-参观费165元(自理);

8.云南西双版纳-双飞五日-疗休养费5365-参观费364元(自理);

(四)上航假期

9.甘肃张掖-双飞六日-疗休养费5700-参观费200元(自理);

10.内蒙鄂尔多斯-双飞五日-疗休养费4780-参观费380元(自理);

本计划公示时间为:2018621-2018625日。如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校工会办公室反映。校工会办公室联系方式:朱慧33935410;联系地址: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教工活动中心1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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