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委员会 立信会计金融工(2023)3号 关于召开2023年度二级单位工代会、教代会 和做好二级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我校各二级工会委员会自2020年成立以来,即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上海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意见》、《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二届四次教代会、工代会筹备工作的日程安排,各二级单位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召开二级单位工代会、教代会,并完成二级双代会代表及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 为提高会议效率,各二级单位工代会与教代会可以合并召开。合并召开的工代会、教代会简称“双代会”,双代会的工代会代表也是教代会代表,代表产生、换届选举及会议召开等按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换届选举工作 (一)换届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1.二级工会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在同级党组织和校工会的领导下进行。各单位应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换届筹备工作。 2.换届筹备工作的主要任务: (1)做好本届工会的工作总结,提出今后工作的建议; (2)做好本届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报告; (3)选举产生新一届二级工会委员会。 (二)二级工会委员会设置 1.全校设有20个二级工会委员会。其中: (1)教学单位16个: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国际经贸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信息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保险学院、法学院、金融科技学院、人文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序伦书院和立信研究院; (2)直属单位3个: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出版社(已于2023年1月完成换届); (3)机关工会1个。 2.二级工会委员会原则上由5或7人组成,可设主席1名,副主席1-2名。二级党委的单位,工会委员会应由7人组成。工会负责人一般可以作为主席候选人。 3.二级工会委员会一般可设组织与生活委员、宣传与文体委员、女工与青年委员、教工社团委员、心理委员等。 4.二级工会委员会可以按照下设系、教研室或部门设置建立工会小组,每个工会小组设工会小组长一名。 (三)工会委员的任职条件 1.能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2.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3.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教职员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4.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教职员工办实事,依法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5.作风民主,甘于奉献,热心工会工作,受到本单位教职员工的信任和拥护。 6.在编在岗工会会员,一般能任职满三年。 工会主席除应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须具有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执行力与驾驭力。有开展群众工作的时间保证和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水平。 (四)选举程序 1.候选人推荐 (1)委员候选人推荐。在各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与指导下,由各单位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职工动员会议,明确建立健全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的必要性与工作程序,并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民主推荐候选人的初步人选,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民主推荐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讨论,形成候选人建议名单,经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同意,报校工会审批。教学单位的委员候选人要有一线教师代表。 (2)主席候选人推荐。在委员候选人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民主推荐,由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与校工会协商提出工会主席和副主席的候选人建议名单。 (3)候选人建议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2.选举 (1)工会委员会班子的产生。工会委员会委员由工代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由二级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2)选举方式。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率一般为10%,所以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人数需多于应选委员人数1名。主席、副主席实行等额选举。 (3)候选人介绍。选举进行前,候选人的名单、简历及有关情况向选举人介绍。 (4)选举的实施。有效选举必须是到会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5)选举结果。选出的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报校工会审批,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日程安排 1.9月20日前,校工会发文部署选举工作。 2.10月10日前,各二级单位制定选举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会委员会组成的方案、民主推荐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并报校工会备案。 3.10月30日前,完成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民主推荐程序,形成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工会审批(通过OA系统)。 4.“双代会”召开前十天,二级工会需报送《二级教代会、工代会申报表》至校工会(通过OA系统),收到校工会批复方可召开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5.11月20日前组织召开“双代会”,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 6.11月30日前向校工会递交《二级教代会、工代会反馈表》(书面、一式两份)和会议相关材料(电子版)。 (六)工作要求 1.工会选举工作必须依法进行,严格按照《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会暂行条例》。 2.工会选举工作必须按照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选齐配强工会领导班子,要按照先进性、代表性、群众性的标准选人用人。 3.工会选举工作必须在二级单位党委和党总支领导下开展,要让全体教职工参与民主推荐,主动征求行政领导及班子同志的意见。选举程序要到位,选人标准要把握,选举大会要做好充分准备,确保会议的出席率。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13日